
飞龙金属材料(呼伦贝尔市分公司)位于开发区汇通物流园A区107,公司具有现代化的生产设备和多年的生产技术,产品的多样化即美观大方又有j i好的立体效应,自动化表面浸塑,使产品具有了耐腐蚀、抗老化 、耐酸碱、不腿色、表面平整、光亮、手感好的特点,进而使产品达到的境界。
我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包括: 桥梁护栏等产品,公司成立迄今,正是由于各界朋友们对于我们的持续支持与关怀,及本公司全体同仁辛勤的耕耘与付出,使公司持续发展与茁壮成长。展望未来,我公司怀着感恩之心,更加追求卓越的业绩,来回馈社会,服务顾客。


桥梁上的栏杆的尺寸应满足栏杆高度的相关规范 《民用建筑设计通则》 (一)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》 GB 50352—2005) 《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(GB 50352—2005) ( 6.6.3:阳台、外廊、室内回廊、内天井、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 应设置防护栏杆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栏杆应以坚固、耐久的材料制作,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;
临空高度在 24m 以下时, 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.05m, 临空高度在 24m 及 24m 以上(包括中高层住宅)时,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.10m; 注: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,如底部有宽 度大于或等于 0.22m,且高度低于或等于 0.45m 的可踏部位,应从可踏部位顶面 起计算。
栏杆离楼面或屋面 0.10m 高度内不宜留空;
住宅、托儿所、幼儿园、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 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,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,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 0.11m;
文化娱乐建筑、商业服务建筑、体育建筑、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 进入活动的场所,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,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 0.11m。



山东飞龙金属有限公司系列产品有:桥梁护栏、河道护栏、景观护栏、道路护栏、围墙护栏、防撞护栏
、不锈钢护栏、PVC护栏、交通护栏、交通设施等各类护栏及金属制品;产品规格齐全、品种多,可以任
意选择高度、色彩。产品特点:其色彩鲜亮、表面光洁、强度高、韧性强、耐腐蚀、抗紫外线、不退色
、不开裂、不脆化的优点,成为具有装饰效果的护栏精品,适用于道路桥梁,洁净宽敞的街道与鲜艳靓
丽的护栏,互相映辉,筑起一道亮丽的风景线,为我们的城市增光添彩;让我们高品位的城市建设更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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